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,根据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[2021]22号)文件对政府采购需求调研相关精神,招采办对学校现行采购制度中的货物、服务采购市场调查工作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:对采购单价超过20万的货物、服务时,在采购前期的需求调研环节,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填写《武汉音乐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表》,表中要求进行不少于三家市场主体进行参数、价格等指标的调研;强制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对采购行为进行合法、合规性的审查。招采办同步调整了《武汉音乐学院货物/服务采购流程图》。